各位老师:
为进一步规范学院行政公章使用,保证公章的严肃性和安全性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公章由学院办公室行政秘书专人管理。
二、行政秘书需亲自或监督盖章。
三、申请盖章者需在“公章使用登记表”上进行登记。
四、假期期间,每个星期的星期一上午8:30—11:30在学院办公室(320房间)集中办理盖章事宜,假期其它时间,若遇特殊情况确需盖章,可电话联系刘建明老师(13953165586)。
我院办公室
2014年1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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