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,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,立项培育一批高水平、有特色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,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学院决定继续开展2023年度我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,并对2022年度立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期考核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和申报条件
(一)申报要求
1.立足党和国家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,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和研究生培养规律,致力于研究解决高层次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,具有较强的全局性、战略性、引领性和支撑性。
2.聚焦新时期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,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、实践探索的前沿和动态,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、导师队伍建设、教学管理、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提出的若干问题开展研究。
3.有扎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,论证充分、目标明确,研究思路清晰可行,有较强的研究能力,有明确的预期成果,具有现实性、针对性和较强的参考价值。
(二)申报条件
1.项目主持人限1人,须为我院在岗研究生导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,每人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。研究生导师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,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较高的学科引领能力;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,具有丰富的研究生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。
2.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(含负责人),成员可以是我院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,也可以是外单位、行业企业、科研院所等人员。鼓励我院老师与科研院所、企业等单位联合申报,积极开展协同创新研究,特别是针对研究生培养过程、培养环节等存在的共性难点问题,开展联合研究,提出创新性措施与方案。
3.已经列入学院及以上立项的研究生教改项目,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成果的,或已获得其他项目或经费支持的,或主持学院及以上教改项目未结题的(含撤项),不得申报。
二、资助办法
每个项目根据专家评审等级确定资助经费,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。优秀项目可于将来推荐申报校级、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。
三、申报程序
(一)个人申请
各项目主持人根据申报要求和条件,填写项目申请书(见附件1),并对申报材料负责,如发现材料有虚假信息,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,并暂停申报人下一年度申报资格。申报材料如有涉密内容,由项目主持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脱密处理至可公开发表后方可申报。
(二)学院评审和公示
学院根据申报要求和条件,坚持优中选优、宁缺毋滥原则组织专家评审,并对评审结果公示。
四、中期考核
中期考核采取材料审查形式,请2022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持人填写中期检查报告表(附件2)及支撑材料按照要求上交。不参加中期检查的项目,将不再予以资助,并取消主持人下一年度申报资格。
五、项目结题
项目结题时,各项目负责人应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目标和成效,严格把关,确保质量。鼓励以教研论文作为结题形式,以教育类核心期刊等高水平教研论文结题的项目,可不组织专家评议。
六、材料报送
2024年3月8日之前,新申请项目由主持人将签名申请书、中期考核项目由主持人将中期检查报告及支撑材料交4-319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任玉鑫 联系电话:88392126
yl23455永利官网
2024年1月31日